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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9月1日起缴费 去看门诊还能给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5:03  半岛网

  一年一度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将从9月开始。9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随着新学期驻青高校陆续开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也已经开始,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其余四类参保人员缴费从10月1日开始,截至12月31日。记者了解到,对于过期缴费的,在补缴期间将不能享受费用报销待遇。

  

  据介绍,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实施三年来,少年儿童 、大学生、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其他非从业等五类人员参保人数已达53万人。按照以往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保险年度则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与自然年度不一致。从今年起,缴费期改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而保险年度则改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鉴于大学生学期特殊性,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年度不变,仍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但大学生集中缴费期改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缴费标准敲定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制度。其中财政年人均补助120元,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个保险年度缴费40元;重度残疾人为150元;老年居民为30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为720元。根据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的医保报销累计最高可支付12万元。

  大学生看门诊能报销

  目前,本市已为大学生、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四类参保人员建立了门诊统筹金。其中大学生门诊报销是今年首次实行的。

  在待遇方面,大学生普通门诊定点范围内费用报销为6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40%,属于基本药物的报销50%。详情可拨打电话12333咨询,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qd12333.gov.cn)查询。

  记者 高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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