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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 “网骂小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5: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网络侵权,是这部法律关注的重点之一。

  我国民法学界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接受采访时曾谈到,目前比较突出的各种网络侵权,如“艳照门”、非法披露他人隐私及在网络博客、论坛上随意侮辱他人等,都是《侵权责任法》关注的。

  而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蓝辉文认为,“网上发帖点名道姓骂‘小三’,即使说的都是真的,也会构成侵权。小三也有隐私权。”蓝律师称,在网络上发布传播谩骂“小三”,即使内容是真实的,“小三”同样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蓝律师认为,即使讲自己的故事,也不能把别人搅进来。哪怕是夫妻一方晒恩爱,只要对方没明确同意,一方擅自晒恩爱涉及了配偶隐私,也可能构成侵权。此外,类似艳照门事件的发帖行为,行为性质相当恶劣,侵犯他人隐私,这可能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据《重庆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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