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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未下井将被警告直至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7:20  汉网-武汉晚报

  煤矿领导未下井

  将被警告直至撤职

  安监总局

  据新京报报道 2日,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将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布的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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