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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焰火晚会期间部分道路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8:13  深圳特区报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市政府决定在市民中心广场南侧绿地范围内举行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焰火晚会。为保障晚会期间的交通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对部分道路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限制措施:

  (一)限制通行时间:焰火晚会当天17∶30至21∶00;

  (二)限制机动车通行范围:

  1、福中路(金田路口至益田路口);

  2、福中三路(鹏程二路口至金田路口)。

  二、第二阶段限制措施:

  (一)限制通行时间:焰火晚会当天19∶30至21∶00;

  (二)限制机动车通行范围:

  1、深南大道(深南新洲立交至深南皇岗立交);

  2、金田路(福中路口至福华一路口);

  3、益田路(福中路口至福华一路口);

  4、鹏程三路(福中一路口至福中路口);

  5、鹏程四路(福中一路口至福中路口);

  6、福华一路(金田路口至益田路口)。

  三、需经深南大道(深南新洲立交至深南皇岗立交)东往西行驶的机动车,请往深南皇岗立交绕道红荔路、滨河大道行驶;需经深南大道(深南新洲立交至深南皇岗立交)西往东行驶的机动车,请往深南新洲立交绕道红荔路、滨河路行驶。

  四、限制通行区域内公交站点临时取消。

  五、围绕限制通行区域周边的道路,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六、焰火晚会当日,皇岗路、新洲路、红荔路、莲花路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时间调整为17∶30至当日23∶00,期间禁止除公交车辆及20座以上大型客车以外的车辆通行,不按规定通行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由于焰火晚会周边区域停车场有限,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参加晚会,注意收听广播电台路况播报。

  八、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变化,服从交警指挥。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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