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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9:53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琳高青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核心要素,是“法治淄博”建设的重要方面。山东省淄博市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法制宣传、强化长效机制、强化立法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将政府法制宣传纳入全市普法工作大局,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深入开展了“法律五进”活动,优化了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了政府法制宣传责任制,把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年度考核评比内容,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大众传播媒介,举办了一系列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十大优秀执法人员”、“十大政法人物”、“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活动,以及行政执法素质技能竞赛等。

  强化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建立起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用考核的手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修订完善了《淄博市行政执法奖惩办法》、《淄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淄博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以重点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强化政府立法机制建设。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健全了政府立法公开征询制度、政府立法听证制度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及时制定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五年来,共出台《淄博市统计规定》、《淄博市城市房屋登记条例》、《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11部,出台政府规章17部。

  强化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遵循“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标准,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清理,共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9件,其中废止的89件,继续实施的200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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