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4日报道 近日,海口海事局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艘货轮上违规装载危险品硝酸铵236吨,目前,海口海事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海口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一艘名为“金轮壹号”的轮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瞒报现象。船方提供的卸货清单上申报货物为“化肥”,而抽检发现该货物实际上为“硝酸铵”,可以用来制作烟火和炸药,属于第5.1类氧化物危险品,经进一步对承运人和托运人进行核实,该船共载运“硝酸铵”一批次12个集装箱共236吨。
据了解,“金轮壹号”轮船总吨位为2376吨,属多用途船,船舶经营人为海南金轮船务有限公司,本航次装载集装箱从广东湛江到海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