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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检察理论研究基地

  本报讯(通讯员阮家骅 姜振国 林群晗) 在9月3日结束的浙江省第二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上,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慈溪市检察院、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湖州市检察院、瑞安市检察院被确立为新一批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上述5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制度、民事行政检察调处机制、乡镇基层检察室法律监督等理论研究成果有望在今后被转化为全省检察工作的实际推动力。

  据了解,2006年至200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发表检察理论文章8020篇,出版检察理论专著12部,获省部级以上奖项达280余项,有47篇论文和3本专著获国家级奖励。2008年,在浙江经济面临全球金融危机严峻挑战的形势下,浙江省检察院适时提出了《关于当前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五条意见》,为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和谐浙江”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并得到了省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好的理论从实际工作中来,最终还是要为业务工作服务。”浙江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切实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重视理论成果的转化,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理念、机制、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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