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李某伙同于某抢劫黑车司机被抓获。昨天,被告人李某、于某在丰台法院受审。26岁的李某当庭给听审的父母跪下,哭着磕头说:“我对不起父母,我后悔啊!”
李某和于某主要以黑车司机为抢劫对象。他们觉得开黑车是违法的,抢黑车司机,黑车司机一般不会报案,而且黑车司机的钱好赚。但当他们碰不到黑车司机时,也会抢出租车司机。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6月间,李某与于某单独或结伙持刀抢劫司机7次,抢得手机、现金和金戒指等。
在庭审时,于某表示认罪。但是,李某称自己只参与抢劫三起。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表明,李某和于某一般选择在凌晨1到3点之间作案,他们打车后,让司机将车开到偏僻的地方,一人持刀,一人从后面搂住司机的脖子,并拔下车钥匙,然后实施抢劫。该案没有当庭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