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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将会同市交委等部门重拳打击非法营运仿冒出租车、异地营运出租车和收购、改装、销售仿冒出租车,以及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以暴力方式扰乱治安交通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广大市民或司机发现非法营运出租车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交地铁分局值班电话(028)86207393进行举报,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将据情况奖励。
教你辨别克隆车
克隆出租车车牌反光效果更蓝
昨日下午4时许,交警二分局三大队民警巡逻至熊猫基地附近时,一辆牌号为川ATV493出租车从小巷子里行驶过来。巡逻的民警习惯性地看了眼该车的车牌,顿时有了警觉:“车牌的反光效果明显比正规的出租车车牌更蓝。”越看越不对劲,民警趁着该车正在低速行驶时,两辆警车前后夹击,将车拦截下来进行检查。
民警立即根据该车车牌向分局指挥中心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使用的是假号牌。
在昨日下午2个小时的专项行动中,仅交警二分局就查获7辆克隆出租车。
“野租儿”聚集区
金牛区洞子口、五块石,武侯区机投、簇桥、金花,成华区青龙场、二仙桥、十里店,高新区石羊场、龙泉驿区十陵等地区。
一律顶格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对挡获的克隆出租车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1、驾驶报废或者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机动车;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扣留机动车,收缴伪造行驶证(予以销毁),并处1000元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车辆号牌(予以销毁),并处1000元罚款;
4、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行驶证(转至登记车管所)并处1000元罚款;
5、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车辆号牌(转至登记车管所),并处1000元罚款;
6、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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