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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打克隆出租车保护伞列入打击对象

  

成都严打克隆出租车保护伞列入打击对象
早报讯 (市公宣 记者 侯林利曹实秋摄影赵霞)针对近段时间的克隆出租车事件,成都市公安局昨日召开“严打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针对全市范围内涉及出租车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开展长期严打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将会同市交委等部门重拳打击非法营运仿冒出租车、异地营运出租车和收购、改装、销售仿冒出租车,以及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以暴力方式扰乱治安交通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广大市民或司机发现非法营运出租车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交地铁分局值班电话(028)86207393进行举报,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将据情况奖励。

  教你辨别克隆车

  克隆出租车车牌反光效果更蓝

  昨日下午4时许,交警二分局三大队民警巡逻至熊猫基地附近时,一辆牌号为川ATV493出租车从小巷子里行驶过来。巡逻的民警习惯性地看了眼该车的车牌,顿时有了警觉:“车牌的反光效果明显比正规的出租车车牌更蓝。”越看越不对劲,民警趁着该车正在低速行驶时,两辆警车前后夹击,将车拦截下来进行检查。

  民警立即根据该车车牌向分局指挥中心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使用的是假号牌。

  在昨日下午2个小时的专项行动中,仅交警二分局就查获7辆克隆出租车。

  “野租儿”聚集区

  金牛区洞子口、五块石,武侯区机投、簇桥、金花,成华区青龙场、二仙桥、十里店,高新区石羊场、龙泉驿区十陵等地区。

  一律顶格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对挡获的克隆出租车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1、驾驶报废或者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机动车;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扣留机动车,收缴伪造行驶证(予以销毁),并处1000元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车辆号牌(予以销毁),并处1000元罚款;

  4、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行驶证(转至登记车管所)并处1000元罚款;

  5、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收缴车辆号牌(转至登记车管所),并处1000元罚款;

  6、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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