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法院之名催缴费用》后续
省高院紧急声明:
法院从未采用短信送达文书
本报海9月4日讯(记者林莹 特约记者黄叶华 通讯员林明智)继2日本报报道了文昌法院发现“诉讼费”诈骗现象后,无独有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反映,近日该院也连续接到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反映,有人冒用法院名义,通过电话语音方式通知他们到法院领传票。
海口中院对此情况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综合分析,海口中院认为此行为系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假冒法院之名实施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其目的有可能是为了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资料。为了避免广大群众上当受骗,海口中院希望接到此类电话的群众提高警惕,及时向该院工作人员反映,以核实真伪。联系电话:66723097。
今天下午省高院发表紧急声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要求,法院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均通过法院特快专递途径,若通过电话告知,也都是使用法院内固定电话拨打。根本未采用语音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来送达文书。此外,诉讼费的缴纳一般是立案庭收取或是向通知书内写明的受案法院开户银行帐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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