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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不要一味好“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5日11:09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陈莉报道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据了解,亚硝酸盐包括工业用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用亚硝酸盐、化学试剂用亚硝酸盐,仅食品添加剂用亚硝酸盐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用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是作为发色剂使用,可使肉品呈鲜艳的亮红色并具有独特风味,并有一定的抑菌防腐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采购食盐应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切勿采购无包装、无标识或包装标识不合规定的所谓“私盐”,这些“私盐”通常是工业用的化工产品,禁止用于食品加工。不少亚硝酸盐中毒就是因为加工经营者采购使用了来历不明的类“盐”物质即所谓“误用”导致的。

  亚硝酸盐除有急性毒性作用外还有间接致癌作用,长期摄入亚硝酸盐,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如胃癌、肠癌等。因此要慎吃少吃含亚硝酸盐较多的食品,如腌制、熏制、腊制的鱼、肉类、香肠、腊肉、火腿、罐头食品、渍酸菜、盐腌不久的菜等。消费者对于食品不要一味好“色”,颜色过于鲜艳的肉制品极有可能是使用较多亚硝酸盐发色所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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