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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5日12:2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陈丽平 本报通讯员郑春笋 刘刚

  山东省乐陵市是肖华将军率领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浴血战斗过的地方,这里的人民有着爱军拥军的光荣传统。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盛开在这里的爱军拥军之花仍然鲜艳夺目。不久前,作为拥军之花的浇灌者———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在山东省召开的双拥工作表彰大会上,荣获了“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今年初,乐陵市法院被指定受理了3起历史遗留的涉军执行积案,都是人武部归属地方期间挂名企业拖欠的债务纠纷,标的额近100万元。面对案件形成时间久、执行难和上级要求高、时间紧等实际困难,该法院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最终使积案圆满执结,得到了军地领导的充分肯定。

  去年春节刚过,该法院收到一封省军区法律顾问处、德州军分区政治部寄来的法律求助信。原来军属李某因被村干部冒名贷款先后到当地政法委、信访局等单位上访无果。得知情况后,乐陵法院及时组织法官调查核实,依法妥善处理了这起案件,维护了军属权益,消除了社会影响。

  军属张女士在某个体棉厂打工期间,因上班路上发生车祸造成一级伤残,业主和车主都百般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赔偿责任。乐陵法院受理此案后,专门指派办案能力强的庭长带领两名业务骨干多方取证、据理力争,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细致工作,最终使军属张某拿到了12.5万元的伤残赔偿金。

  近三年来,乐陵法院共审执涉军纠纷案件51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20多人次,帮助协调涉军纠纷23起,有力促进了驻地部队的安全稳定,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工作中,乐陵法院还明确规定,凡是军人军属到法院咨询维权事宜,必须由庭长或副庭长接待,专人负责记录情况;凡是立案受理的涉军纠纷案件,都要由涉军案件合议庭登记备案,卷宗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然后报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了解掌握,全程跟踪指导案件审理。针对不属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他们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主动与人武部、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建立了涉军维权信息每月交流通报制度,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行由最初受理单位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一站式”服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涉军维权工作格局。

  针对涉军纠纷案件类型多样、诉求各异的实际情况,乐陵法院依法灵活处置,努力把法律拥军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调解为先,谋求维权工作的最佳效果。胡家办事处军属臧某家的一棵大柳树被邻居郭某私自锯倒,臧某认为遭到欺负,准备让在部队服役的3个儿子回家替她“出气”。乐陵法院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耐心劝导,悉心调解,最终郭某主动向臧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避免了矛盾的扩大。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维护,对一些不合理要求积极做好疏导工作,确保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该法院在处理军属房某被邻居赵某打伤一案时,通过深入走访发现房某只是轻微伤,事发时双方各有责任,事后被告认错态度诚恳,房某要求赔偿8万元的诉求过高。于是,主办法官在详细向房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争取理解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医药费700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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