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者也有。一名律师告诉记者,作为一种法律救济制度,现行法律只是规定,对情节轻微、不需要作出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可不予起诉,但并未对“附条件不起诉”本身做出明文界定,检察机关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这是“硬伤”。南京市民刘女士还提出,一个人是否真心悔过,仅通过半年考察期的行为就做出判断是不够的。
更有人忧虑,“以善代刑”其实多年前就有试点,一直没有推广,一个原因就是担心“以善代刑”的“善举”,弄不好会被人钻空子,特别是为有权有钱的人打开“脱罪”的潘多拉魔盒,甚至可能会滋生腐败。
支持者
能起到道德引导作用
检察官告诉记者,就李花所犯的盗窃罪情节,如果进入起诉环节,可能不判刑,也可能判缓刑。一旦判缓刑,档案中肯定有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毕业后就业大受影响。如今,“以善代刑”,学校只少数人知道,档案中没有刑事处罚记录,毕业后,这个困难家庭的女孩子也能得到一个较大的空间。
对此,盐城某高校一名老师表示,对这起轻微犯罪实施“以善代刑”,更能起到一种道德引导作用,有利于犯错的人真诚悔悟,达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他认为,比起简单的起诉来说,这更能挽救一个人。扬子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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