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除诸城外,山东淄博、临沂、济宁、德州、聊城等地都部分推行了“撤村改社区”。专家认为不能强制农民“被城市化”,警惕村改居后产生的大量“三无”(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农民(据8月26日《广州日报》)。
网友郭立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群众有三盼:一盼收入增加,二盼环境改善,三盼民主管理。同时也有三怕:一怕敛钱,二怕折腾,三怕强迫。大规模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对于不种地的农民可以建楼房集中居住,但纯农区则不一定适合,否则就会出现“挑着粪担上电梯”的尴尬现象。
推进城镇化,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农民需要组织。这就要求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重点应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必须充分依靠群众,以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从农民最急需的项目开始。脱离了发展实际,盲目进行村庄撤并建社区,强制农民“被城市化”,城市化建设就有可能沦为造“花瓶”运动。而这种用特殊帮扶及外力堆起来的“花瓶”,有多少普遍推广的价值?最终能否逃脱“中看不中用”的悲剧?这些都不能不让人打上问号。笔者认为,只有考虑当地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才能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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