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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兆鸣的“两职三法”

  如果要在人大代表和检察长两种角色之间做个衡量,黄兆鸣的答案是“同样重要”。实践中,他创造了多样工作法,不断平衡着两种角色的关系。

  工作法之一:将心比心

  “白云区院的控申工作挺有特色,前不久就信访事件还搞过一次大型的公开听证会。”近日,几位同去广州采访的同行这样评价着白云区检察院。

  据该院干警介绍,控申工作的特色在于他们运用了“将心比心工作法”,想出这个办法的就是检察长黄兆鸣。

  “白云地处城乡结合部,社会矛盾容易激化,上访情况也比较复杂。如果没有人大的支持,这块儿工作也不会开展得这么顺利。”身为白云区人大代表的黄兆鸣着眼于全区的状况,他希望有一条畅通的途径,将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经过长时间的一线调研,黄兆鸣总结出“将心比心工作法”。

  “所谓将心比心,就是用你的真心诚心,给对方带来信心。”黄兆鸣要求干警,无论当事人情绪多激烈,都要耐心对待、细心倾听。

  办法有了,黄兆鸣首先想到的是要赢得人大的支持。他多次向该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该院的控申工作,并把“将心比心工作法”与人大常委会领导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这一招还真灵。“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体现在行动上。”黄兆鸣说,白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曾多次出面,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矛盾。

  不久前,有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几乎天天出现在白云区检察院门前。该院控申科干警想尽办法去做工作,还是无济于事。

  检察官们了解到,老人是被告人韩松(化名)的母亲。韩松因殴打其女友陈某,并致其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白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但韩松拒不认罪,其母亲张某也坚信自己的儿子无罪。从批捕阶段开始,每天到检察院上访。被害人陈某及家属得到消息,担心检察院不依法处理韩松,也来到检察院。

  “这件事情必须尽快解决,一旦出现越级访、集体访、过激访等,就很容易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了解情况后,黄兆鸣决定亲自提讯韩松。

  “不要透露我的身份。”黄兆鸣特别叮嘱陪同提讯的几名干警。

  “你知道你妈妈为了你都做了些什么吗?今天我来,是要告诉你,你的妈妈非常疼爱你,她非常挂念你……”黄兆鸣的开场白,让韩松有些意外。每次提讯,检察官都是直接讯问案情,可是今天不一样。眼前这个人,虽然说话嗓音不高,但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韩松都听得很认真。

  不久,韩松主动给妈妈写了封信,这是他被批捕后第一次跟家人联系。在封中,他向妈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恳求妈妈原谅自己。通过调解,韩松的女友在获赔25万元后,原谅了韩松,并给检察院写来了感谢信。

  事后,黄兆鸣组织干警,结合新近出现的信访事件的新特点,完善工作方法,又新增加了“定点”、“点名”、“双约”、“上门”等多种接访形式,并及时向该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赢得了人大的支持。

  工作法之二:灵活作战

  白云区检察院平均每年批捕3000多人,起诉2500多人,仅刑事案件发案数就占广州市的1/6。因此,办案质量和数量都是人大代表每年听取检察工作报告的重点。

  如何保证受案不超期,年底不积案,同时又确保办案质量?黄兆鸣经常深入办案一线,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指挥办理,逐渐总结出了一套灵活作战工作法。

  在白云区检察院,有个响当当的刑检案件协调小组。由侦监、公诉部门和分管检察长组成,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就由协调小组研究。按照惯例,这些案件过去都要经检委会讨论。但是,检委会牵扯人多,想凑齐人开会很不容易,考虑再三,黄兆鸣想出了成立刑检案件协调小组的点子。实践证明,这种方法,不仅有利于迅速研讨案情、迅速部署工作,而且完全能够确保办案质量。

  此外,黄兆鸣还提出了批捕案件的两条基本原则:凡公安机关办理的经济类案件,特别涉及企业纠纷、债务纠纷的,对不符合证据要求的,坚持不捕;凡重大刑事案件,如杀人、放火、抢劫等案件,只要符合两项基本证据要件,就坚决逮捕。黄兆鸣说,这样做,能够有效防止检察权和执法权被滥用。

  他的这套工作方法同样得到该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连续几年,白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都组织人大代表到该院调研,并就检察院办案经费紧张等困难,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

  得益于人大的支持,近年来,白云区院成功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孙志刚案、毒酒案、毒大米案等一批上级督办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工作法之三:“三贴近”

  “三贴近工作法”,即围绕贴近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和社会发展,贴近群众的诉求,主动开展检察工作。这是黄兆鸣在履行代表职责时总结出的工作方法。无论是走访时了解到的民情,还是找上门的诉求,很多事情并不在检察院的职责范围,但是作为人大代表,黄兆鸣想得更多的是竭尽所能,为民解忧。

  不久前,黄兆鸣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带着部分干警深入人和镇、棠景街,与当地居民座谈,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间,一个村干部反映了村里的一件棘手的缠访事件。

  43岁的申诉人颜某与丈夫黄某婚后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颜某提出,所住房屋虽登记在其公公名下,但实为夫妻婚后投资建造,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得其应有的份额。但因为没有证据,她的请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持。颜被其公公强行赶出家门后,四处申诉求助,当地居委会因同情其遭遇,给她提供了一个货仓作为临时居所。

  “这起案件本不属于检察院的职责范围,但我是人大代表,对百姓的诉求有责任过问。”黄兆鸣督办此事,最终,这起缠访事件通过调解了结。颜某对再获赔4万元补偿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表示不再申诉。

  多年来,黄兆鸣用他的多样工作法,带领白云区检察院不断前行。在保持“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同时,该院又在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并多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全国、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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