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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四簿一册”,监督就能“凭事实说话”

  人大代表一年里为选民干了多少事?翻开“四簿一册”(所谓“四簿一册”分别是指代表活动记录簿、代表收集选民意见建议信息簿、代表反映选民意见建议信息簿和代表参加人代会议签到簿,以及一年当中代表会见选民的花名册),桩桩件件,一目了然。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首创“四簿一册”制度,对本地区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向选民公示(据8月23日《北京日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明文规定,“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并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代表联系选民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必须认真履行。但因为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至今人大代表如何联系选民、怎样接受选民监督仍是许多地方正在积极探索、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目前,上海、江西、安徽、河南等省市都开展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由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选民评议。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无疑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一个好的形式,但问题在于,大多数选民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实际情况所知甚少,光听其“独白”,很难反映人大代表的真实面貌。

  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既要有理(法律规定),更要有据。所谓有据,就是选民监督人大代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选民只有获取代表履职的足够信息,才能作出准确判断。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首创的“四簿一册”制度,在收集和公开代表履职信息方面,作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其“亮点”体现在:注重凭事实说话,以证据证明——代表参加会议、活动要签到;会上发言要记录;收集、反映选民建议要登记;会见地区选民,选民要在花名册上签字。如果是召开选民座谈会,还要附有现场照片……不仅如此,人大代表的“四簿一册”到年底还将张贴到各选区的公告栏进行公示。代表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如何,是不是称职,选民一目了然。如此一来,量化考核与公示相结合,既能充分尊重和满足选民的知情权,使选民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心中有数,也对人大代表履职起着一定的导向作用、鞭策作用和激励作用。

  笔者认为,应该将“四簿一册”和“代表述职测评”结合起来。即在“四簿一册”公示后,在人大常委会主持下,召开选民会议,让选民听取人大代表的陈述和辩解后再作出满意率测评。两种制度的结合,将产生1十1>2的效应,从而为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平台。

  此外,为保证记录真实,“四簿一册”不能靠人大代表“报账”,人大常委会应当负责对人大代表的日常履职行为进行系统而规范的记录,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核实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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