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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战快递“霸王条款” 省消协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2:3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薛白)近日,全国21个城市的消协“炮轰”快递行业对消费者实施的“先签字后验货”这一“霸王条款”,强烈要求取消此项有失公平的格式条款。9月3日,记者到我省消协了解到,我省各市州消协虽不在21个城市之列,但我省消协始终积极关注其相关动态,并随时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不少消费者收快递时,常会遭遇物品遗失、破损等问题,而快递行业很多时候“先签字后验货”的做法,不断引起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纠纷。就此,9月2日,北京、上海等21个城市消协组织对快递行业长期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行规发起挑战,“炮轰”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属违法性条款。根据2008年1月国家邮政局实施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件在送达后,要先验收,无异议后再确认签收。因此,目前快递行业对消费者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属违法性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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