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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过期牛奶被处千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3: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义成报道:超市促销赠送的饮料,竟过了保质期。昨日,记者了解到,蔡甸一家“精打细算”的副食店,不仅双倍退还了顾客的购物款,还涉嫌欺诈被工商处罚千元。

  据顾客林在萍女士介绍,9月3日,她在蔡甸玉采副食店购物时,见店家正搞饮料促销活动,便花54元买了一箱(24小盒)“娃哈哈”牌牛奶果味饮料,店家按约赠送其10小盒同类饮料。她回家打开一看,大盒内的饮料都在保质期内,而获赠的10小盒饮料,生产日期均为2010年3月1日,保质期为6个月,即赠品已过保质期2天,且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被磨得模糊不清。“这不是忽悠人吗?”林女士遂投诉到蔡甸建新工商所。工商人员到该副食店调查,该店负责人却认为,饮料是免费赠送的,仅是刚好到期,林女士不该较真。

  工商人员指出,免费赠送商品和销售商品一样,都是副食店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赠送到期商品又在包装上玩巧、故意隐瞒生产日期,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而且过期饮料存在安全隐患。

  工商人员随后对店内赠品饮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店内还有2箱赠品饮料,其中一箱距保质期仅为3天,属临过期饮料,当即要求店主停止捆绑促销,予以明确标示。

  店家承认,进行捆绑促销本来就是为售出临过期饮料,赠给林女士的饮料是店员“日期计算”失误所致,促销的其它饮料都在保质期内。

  因未接到同类投诉,工商责令店主向林女士道歉,经协商,林女士同意商家双倍返还赠品等值货款。随后,超市又被工商处以1000元罚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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