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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禺山路至惠福东路部分路段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为弘扬“食在广州”文化,打造休闲美食花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禺山路至惠福东路(北京路至教育路段)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9月11日零时起,禺山路(全段)至惠福东路(北京路至教育路段)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禁止一切社会机动车辆进入上述路段,途经的车辆应绕道行驶。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限制。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规定擅自驶入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关于禺山路至惠福东路部分路

  段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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