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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下周启动获奖者租房也可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4: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肖成)“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近日启动,流动务工人员9月16日起可向各镇区流管办报名,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截止时间是10月11日,最终的获奖名单将在12月初公布。除享受系列优惠外,获奖者将可入户中山,即便没有购房,也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近日,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山市总工会联合印发《2010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文件细分了评选活动的步骤。9月16日起,流动务工人员可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名,可以个人自荐,也可以通过企业(单位)推荐。10月11日至10月15日,镇区流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中山市流管办相关负责人称,10月11日是报名截止日期。

  经过系列评审,12月1日至12月5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会议,最终确定“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评选获奖者在中山市将享受三项优惠待遇:办理《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免收手续费;作为经营者、投资人或股东,在市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开办企业的,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可获优惠,适当降低守重企业有关销售额或产值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此外,中山市委、市政府对“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在获奖后的两年内还可以直接入户中山,不必通过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有自购房的,直接将户口落在自购房的地址;居住在出租屋或企业(单位)宿舍的,经送评当地政府同意,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根据规定,租住房屋必须提供连续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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