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公布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从今年起到2012年,中山市政府每年拿出3000万元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而今年还额外增加1000万元扶持资金。昨日,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下简称《规定》),提出中山市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目标: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70%。
打造新能源产业成优势支柱
《规定》将新能源产业概括为风电、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太阳能、核电及生物质能等六大领域。
根据《规定》,到2015年,中山市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总产值将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6%;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将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12%。
用地优先且可免征多项税收
为鼓励在中山建立新能源企业总部的企业,中山市对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总部在本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安排扶持资金。
今年开始,中山市将连续三年从工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组成新能源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今年,市财政还另行安排了1000万元扶持资金。
中山市还将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向新能源产业。此外,还将加大金融业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
用地方面,对于在新能源产业规划园区内的项目用地,中山市将从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纳入市级以上的新能源重大建设项目,中山市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优、从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税收方面,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新能源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若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产业科技项目最高奖300万
为鼓励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中山将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项目一次性补助50万~1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
对于获准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获准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而以新能源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对象,对新能源产业产生重大意义或影响的,一次性补助20万~50万元。
新进人才团队最高奖100万
根据《规定》,对在中山从事科研或创办新能源企业的专业技术团队给予100万元的工作启动经费,对领军人才主持并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进步奖 (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对专业领军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3年工资外津贴,并解决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卫生保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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