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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 酒驾逃避检查司机被拘7天罚500元

  

全省首例酒驾逃避检查司机被拘7天罚500元
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

  《四川交警执勤执法指南》试行一个多月,前天通过专家组验收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合作,编撰了一本《四川省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最近这一个多月来,这本《指南》在省内8个交警支队试行(华西都市报曾独家报道)。《指南》4日通过了专家组验收,预计年内将正式向社会公布。

  在试行这段时间里,一线交警有着怎样的体会,他们如何按照《指南》来解决遇到难题?民警们对《指南》还有怎样的建议和意见,专家们将作何解释?以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不会认同《指南》中的相关解释?为此,华西都市报记者逐一采访了省内各级交警部门及相关法律专家。

  A

  专家咋评说

  评价:这本《指南》高分通过验收

  这次参加验收评审的专家,包括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青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等法学专家在内,共有13人。

  前天上午,专家们听取了基层执勤交警试用《指南》的情况介绍后,又进行了集体评审。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青峰说:“《指南》的出台和实施确实意义非常重要。从全国范围看,也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创新。”

  青峰表示,《指南》“实践性很强,又有很强创新性,把依法行政推向了一个更好更高的台阶,使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了有效的体现。把理论、法律、政策导向变成了可操作的一些规程。针对了我们行政执法当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和特殊性的问题。”

  经过评议之后,青峰和专家们一致给出了高分——《指南》顺利通过了专家组验收。

  建议:交警需和司法部门达成共识

  四川交警的这本《指南》,能否得到司法部门的认同,以后法院在审理涉及《指南》的案件时,会不会采信其中的解释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指南》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

  四川省高院行政庭庭长王雪梅对此建议,《指南》实现了学理性和行政性的解释结合在一起,但还需要有司法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交警部门和司法部门需要达成共识。执法尺度和审判尺度应该一致。”

  对此,《指南》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表示,按照计划,负责编撰的专家组将专程与司法部门沟通,以便能取得共识。

  B

  民警有建议

  高速路上酒驾,是否从重处罚

  在前天的评审会上,来自省内8个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指南》“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在执法过程当中的效率和亲和力,为执法管理实现平和、公正提供了明确系统,全面细致的指导。”同时,民警们也对《指南》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学永提出,《指南》中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细化了可以从轻和从重处罚的情况。比如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和“是否驶入中心城区”有关。但没有明确在高速路上酒后驾车,能否从重处罚?

  对于这个问题,余凌云教授当即表示:“高速路上酒后驾车,肯定应该从重处罚。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很恶劣!”余凌云说,《指南》还要进一步修订,会对高速交警的这条建议进行明确。

  界定中心城区还需明确

  成都交警二分局是成都试用《指南》的唯一一个交警分局。有民警提出,《指南》中对酒驾从重处罚的情形中,包括了“酒驾驶入城市中心区域”这一项,但“中心区域该如何认定呢?”

  民警说:“我们认为首先中心城区的标准各城市都不明确,其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可能造成的后果,在行政处罚范围内没有实质性区别,以是否驶入中心城区标准的合理性应再商榷。”

  逆向停在车位里算逆行?

  达州交警也试用了《指南》,交警们在执勤时也遇到了一些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比如,车辆逆向停放在停车线内,这种应该怎样处理?

  民警代表说:“在执勤中经常会发现这种情况。目前,民警只能通过自己在执法中的经验判断,该车辆是否越道路中心实线停车。但执法经验不能替代法律法规,而且《指南》中也没有明确规定逆向停车属违法。”

  C

  民警有疑问

  通过计算通行时间能否认定超速?

  在评审会上,专家们讨论最热烈的问题是:能否依照车辆在高速路上的通行时间来认定其超速。《指南》中明确表示:“必要时可依据高速路收费站记录的车辆信息,来确定车辆咋该路段中是否有超速行为。”

  刘学永说,此前曾有质疑意见认为:这种方式的关键问题在于,无法准确测出超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因此计算出来的速度不能作为超速的证据。据了解,遂渝高速交警曾试行了一段时间以这种方式来查处超速,但由于存在这种质疑,后来不得不暂停。

  对此,余凌云教授举例解释说:“例如有一段120公里的路程,按照最高限速120公里时速计算,你至少需要跑一个小时。但如果你40分钟就跑完了全程,你能否解释,怎样才能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完成?”

  至于质疑意见中提出需要违法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余凌云说,这里的时间并不是要具体

  到多少米、多少秒那么精确,“这一段路也算是定点,你在路上跑的这个时间段,也是定时。”据余凌云介绍,这种查处超速的方式,在国内其他地方已有实施,并取得了很好效果。

  教练酒后教学按酒驾处理怎么解释?

  绵阳的执勤民警代表提出,《指南》中要求,机动车教练员酒后从事教学活动的,按酒驾处罚。“这在实践中不好把握。”民警说,“即使是发现有教练酒后教学,也不敢按照《指南》上的解释来处理。”

  余凌云解释说,这里所说的教学活动,一定要是在教练车上进行。“副驾驶位置上安装了制动系统,如果学员驾车发生紧急情况,教练就要通过副驾驶位置上的刹车来控制车辆。这实际上是教练和学员在共同操作这辆车,他们俩是主驾和次驾关系。因此,这时教练也应视为驾驶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驾驶员是一位新手上路,他驾驶的是普通车而不是教练车,副驾驶位置上也没安装辅助刹车。他找一位驾校教练坐在副驾驶位置指导驾驶,那么即使这位教练喝了酒,也不能被视为酒后驾驶。

  D

  省内已有案例

  酒驾逃避检查被拘7天罚500元

  8月10日,达州交警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政拘留了司机李洪民。因为李在接受交警检查时逃逸,后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14毫克/100毫升。李洪民因此成为《指南》试行后,省内第一个因逃避酒驾检查被行政拘留的司机。

  当晚8点45分,达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达州市凤凰大道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民警张晓峰发现一辆川S82172众泰轿车行驶异常,于是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不料,该车驾驶员李洪民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后,趁民警查验驾驶证时,一踩油门离开了现场,往红塔路方向驶去。

  当晚10点过,李洪民经电话传唤回到凤凰大道检查点,并接受了呼吸式酒精测试。

  结果显示,李洪民的酒精含量为14毫克/100毫升,尚未构成饮酒后驾车。但他却面临另一个严厉处罚:拘留。按照《指南》的解释,交警认为李洪民的逃逸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李洪民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E

  专访余凌云

  编撰《指南》最难在于如何贴近实际

  前天下午,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接受华西都市报专访。

  为了解决如何贴近实际的问题,专家们在两年多里付出了艰辛努力。“从2008年起,交警总队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了项目组,抽调了20人参加。其中,法学教授博士占了人数的3成,全省交警部门各地法制科骨干占了6成。”

  余凌云说,他们先从涉及交通法的10余部法律、细则、办法和规定中,参考全国其他地市州、国外等一些先进办法,进行归类整理再细分,最后逐一比较后,编撰了这本四川省《交警执勤执法指南》。

  省交警总队宣传法制处处长唐晓东说,《指南》定稿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交警总队还将与清华大学陆续编撰《交通事故处理指南》、《车辆驾驶人管理指南》等一系列指南,填补法律漏洞,细化一些裁量基准,与社会实际情况更为贴近。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指南”体系。华西都市报记者李东阳摄影雷远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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