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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争做”喊响了党员口号新疆劳教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让党员更有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6:59  法制日报

  □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创先争优

  本报记者吴亚东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劳教(戒毒)所张大群、王荣等10名民警被评为“党员先锋岗”,在全所通报表扬。至此,乌鲁木齐劳教(戒毒)所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已有60名党员干部被评选为“党员先锋岗”。乌鲁木齐劳教(戒毒)所党委书记、政委王东告诉记者:“定期在基层党支部中民主评选出教育矫治成效明显、管理措施方法得力的‘党员先锋岗’和‘优秀教导员’,并给予物质奖励,激发了基层一线民警学业务、懂业务的信心,让全所民警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极大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新疆劳教系统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四个争做’(争做学习榜样、争做岗位能手、争做团结模范、争做廉洁表率),喊响了‘党员亮身份’的口号,每名党员通过佩戴党徽,以日常工作生活的一举一动,体现‘我是党员’的骄傲,展示党员的风采,扛起党员的责任,让党员的先进性和党徽一起闪光,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使每名党员时刻提醒自己,牢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从而真正实现‘一名共产党员,一面先锋旗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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