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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困难群众服务民生需求 贵州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侧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07:29  法制日报

  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刘伟回访受援人,与受援人亲切交谈。

  贵州省司法厅为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与群众的互动,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群众工作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为党委政府增添了一条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

  保障服务延伸建立回访机制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5项机制:回访工作机制。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要对上一年接受民事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开展回访活动,对仍然存在的法律援助后续事务,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回访领导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刘伟担任组长。制订“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回访责任机制。司法厅领导每年每人上门回访两名以上受援人,每个处室每年上门回访两名以上受援人,将活动作为长效机制,落实到人;回访联系机制。为回访对象建立联系卡,建表造册,记录进行回访的具体时间、具体事项和收集到的意见,并对社情民意的动向进行梳理、分析;回访协调机制。对于在回访中掌握的情况,凡司法行政机关自身能够解决的,限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以《司法行政简报》或《司法行政简报-援助专刊》等形式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多种形式回放取得显著成效

  刘伟亲自到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地回访5名受援人,厅班子成员、副厅级干部和厅机关各处室分别远赴全省各地,深入到受援人家里、乡镇集市、田间地头进行回访。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成立法律援助回访流动队、召开座谈会及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开展大回访活动。

  “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提高了公众知晓率。新闻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了深入宣传和报道,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知晓率;二是促进了服务温暖了民心。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受援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切实转变了作风。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宣传法律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通过回访,解援助案件的办理人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吃拿卡要,从而有效地促进他们公正廉洁执法。

  广泛宣传法援增加和谐因素

  今年年初,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从回访范围、回访数量、回访方式上进行拓宽和增加。他们不仅回访民事案件,同时也回访未成年人作为受援人的刑事案件,并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贯穿于回访工作中,遇到群众有新的法律援助申请的,要把申请带回来转交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进千家、访万户”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今年4月14日,贵州省盘县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参加了该县“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在法律援助受援人及群众参加的座谈会上,“医疗损害赔偿案”受援人敖松美的丈夫动情地说:“这么多的县领导都来这里和我们座谈,让我们很受感动。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要想打官司是不可能的。以后亲戚朋友遇到类似的困难,我们也要向他们宣传法律援助,因为我们信得过你们。”

  贵州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以此活动为载体,推动贵州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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