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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千吨成品油不入账

  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杨英 刘瑾)中石油一客户经理在手续不到位的情况下,利用妻子、同事,从公司提出成品油逾千吨,再变成现钱供自己进行营利性活动。近日,株洲市中院审结曹胜军、吕智韶挪用资金一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曹胜军有期徒刑9年、吕智韶有期徒刑3年。

  今年32岁的曹胜军,2007年6月任中石油衡阳分公司销售经理。曹胜军屡次以“先提油,后补票”为借口,从油库工作人员吕智韶处将储存在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株洲益华经贸有限公司1105.992吨成品油提出,将油变现后再进行营利性活动。经折算,这些成品油价值约570万元。

  曹妻彭新玲原任中石油湖南分公司长沙经营部财务主管,拿着丈夫提供的虚假银行回单,彭新玲先后9次将虚假回单录入公司业务系统,并审核通过这些业务。这让曹胜军在分文未付的情况下,提走价值347.4万元的成品油。彭新玲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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