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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联到江门举办《侨法》颁布20周年宣讲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11: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江门市侨联消息,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侨联协助省侨联在江门市党校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讲会。广东省侨联副主席区德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副院长张应龙博士、江门市外侨局局长、侨联主席张国富、各市区侨联正、副主席以及江门市直归侨侨眷等60多人出席。区德强、张应龙博士分别作主讲。江门市侨联专职副主席林春晖主持了宣讲会。

  区德强指出,广东是全国的重点侨乡,3000万海外侨胞分布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万归侨侨眷生活、工作在全省广大城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使广东省维护侨益工作从此有法可依,对于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广东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区德强从三方面回顾了20年来全省各地级市贯彻《归侨侨眷权益》的做法和亮点,并给予了江门市侨联高度的评价。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提高依法护侨的水平;第二、广泛宣传《归侨侨眷权益》,营造爱侨护侨的氛围;第三、充分运用《归侨侨眷权益》,依法维护侨胞的权益。

  张应龙博士从《保护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主要内容、历史作用、实施成效四大方面作了精辟透彻的讲述,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归侨侨眷权益》及其《实施办法》的施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关怀和爱护,反映了广大归侨侨眷的意志和愿望,适应了新形势下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通过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讲会,江门市侨联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及其《实施办法》,依法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作用,为加快江门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中国第一部涉侨的权益保护法律,标志着中国依法护侨、依法行政的工作进入一个法制化的轨道。20年来,《归侨侨眷权益》及其《实施办法》的施行,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依据涉侨法律法规做好侨务工作,对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凝聚侨心,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统一大业等具有重大意义。(王青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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