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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取消公务员考录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14: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 据今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近一些地方相继公布,今后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定向考录公务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加分日益泛滥,“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没加”,并引起舆论的广泛质疑。

  “我们都是陕西省大学生村官,为什么其他省都能遵守自己的加分政策,而我们不能?”8月初,一些大学生“村官”针对今年陕西省公务员招录政策的新变化,在人民网的地方领导频道向陕西省代省长赵正永提出了上述疑问。

  8月31日,《陕西日报》刊登文章,以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该报采访的形式详细回答了这一问题。报道援引相关负责人的话称,“过去的加分政策已经很泛滥了,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没加”。

  该负责人道出了这样一个现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加分泛滥由来已久,且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争议的热点问题。

  在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前,一份公务员考试加分人员名单让许多考生大吃一惊,因为获得加分的人数太多,17万报名的考生中,光因少数民族一项获得加分的考生就超过了5万人。

  其他的加分项目也不少,如“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加5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获金、银、铜奖分别加4分、3分、2分,“三支一扶”(即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加4分,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加4分,革命烈士子女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3分。

  类似的加分政策在全国许多公职人员招录规定中都能看到,记者查阅部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近年来招录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公告及补充文件,发现可加分的项目共有十几种,主要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针对基层工作经历,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第二类主要与家庭因素有关,如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第三类加分项目面向少数民族考生。

  但除了以上三类,某些省份还规定了一些特有的加分项。如湖北省规定,“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重庆市则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得者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2分。

  这些加分项目所依何据呢?事实上,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文件中,记者并没有查询到有关加分的规定,由此也导致名目繁多的加分政策遭受诸多质疑。

  记者了解到,也有一些省份公务员考录没有规定或取消了加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一直没有加分政策。另据江西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江西省原来对“三支一扶”、司法考试证书等项目有加分,但由于加分政策从总体上没有得到预期效果,因此取消了加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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