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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薄萱 记者 江跃中)陈某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将理发店开成了淫窝,日前被宝山区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于今年1月23日租借宝山区共和新路一小区门面房,名义上是开设理发店,但从不经营理发业务,而是招募多名卖淫女在店内卖淫,并按其所记载的“出勤情况”提成。3月18日晚上8时许,当卖淫女与嫖客在这家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据店内记录,2个月内该店容留卖淫达9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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