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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严肃纪律保障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18:38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出库,除不可抗力原因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拖延出库。

  《通知》指出,严禁存储粮食企业以任何名目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变相抬高出库价格,增加买方负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超过规定标准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中储粮直属库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出库障碍、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费用,以及出库粮食质量与拍卖标的质量严重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停止向其拨付费用利息补贴,取消其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等业务,限期收回政策性粮食贷款,并公开予以通报。

  对购买企业拒不执行质量增减价增减量政策规定,提出超出交易细则的无理要求,按违约处理,由批发市场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暂停其交易资格。对违法违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就地免职、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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