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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严打“老鼠仓” 或首度有基金经理被追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19: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 周锐)中证监相关负责人6日称,涂强、刘海和韩刚三名基金经理的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中证监将对涂强和刘海作出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将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件是继唐建案、王黎敏案、张野案后,中证监查处的又一批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件。同时韩刚案也是首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韩刚是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中证监调查发现,其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韩刚的行为在内地被称为“老鼠仓”,即基金经理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前,先用自己个人或者亲友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股价拉升到高位后,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首次将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列入《刑法》。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此次韩刚违规行为坐实,其极有可能成为内地第一个因“老鼠仓”而被追究刑责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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