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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先生问:我兄妹三人,我住的是父母遗留下来的老屋,我再婚后将老屋重新翻建。我们姊妹三人书面约定将来只准我的儿子继承,不准我的现妻继承。再婚妻子是否有继承权?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物权法》和《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翻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你们兄妹三人没有权利剥夺你妻子的财产继承权,这个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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