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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解案情

  9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经与鄞州区法院协调沟通,对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圆桌审判”。被告人王某是一名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未满18岁,“圆桌审判”庭审气氛和缓宽松,王某当场认罪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本报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王丽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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