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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今年43岁的刘林祥,涉嫌利用其担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的职务便利,私自与北京某企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书,先后将公款近4亿元借出。至2007年8月,上述款项予以全部退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日开庭审理刘林祥涉嫌挪用公款案。
对于检方指控,刘林祥基本认可。对于将近4亿元借出的初衷,刘林祥说,是为了能够体现出他的能力和业务,想在单位“出人头地”。此外,他还希望能够借助该开发商的海外关系和社会关系,促成自己孩子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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