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完了
办担保时交的保证金却没了
套用一句小品台词:“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努力还了贷款,保证金却拿不回来了,真是防不胜防。”
昨日上午,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最近,她就遇到了“最痛苦的事”。
2004年,李女士在京广路益通房产买了一套房,当时因资金不够,该房地产开发商就指定了郑州市艾妮维特房屋租赁置换服务担保公司,通过该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
今年6月份,当李女士还完贷款,想向担保公司领取3901元的保证金时,却发现对方已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银行反映过此事,但银行告诉她没有保单无法退还保证金。“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开发商给办的,只让我签订了一个个人办理货款名系表,下面盖了该担保公司的公章,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这个开发商也联系不到人,真不知道向谁反映。”李女士发愁地说。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二七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必须把相关的手续拿到房管局,如果查出确实存在问题,他们会尽快解决。
郑州市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伟龙说,市民在选择担保公司时,要了解公司的投资背景、股权结构以及注册和资质审批的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如果发现,这件事情的合法主体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晚报记者 柴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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