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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供电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4: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东莞供电局
东莞供电局

  电网跳闸逾2成因线下违章施工引发

  输电线路走廊周围工程施工频繁导致电网外力破坏跳闸逐年上升

  供电部门表示线行范围内施工应上报施工方案并经供电部门许可

  输电线路长期暴露在野外,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因素影响。近年来,随着东莞城市飞速发展,土地资源利用程度越来越高,涉及输电线路走廊及防护区周围的工程施工、群众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从而导致输电线路外力破坏跳闸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东莞输电线路共发生外力破坏跳闸76次,占总跳闸次数22%,外力破坏引发跳闸成为仅次于雷害跳闸的第二大跳闸原因。而近年来引起线路外力破坏主要是由违章施工引起,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东莞输电线路发生违章施工35次,占外力破坏总跳闸次数的50%,严重威胁东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也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供电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违章施工成电网安全头号杀手

  线行下的违章施工引起的跳闸主要表现为线路通道下的施工机具、车辆与导线安全距离保持不足或碰触导线,引起线路跳闸。特别是线路通道下的市政工程施工,如建造高架桥、高速路、排污管道等,由于施工时间较长、施工点多面广、监管困难和夜间施工的情况,导致发生线路跳闸的机率大大增加。而且跳闸往往造成导线烧伤或断股的损坏。据统计,60%违章施工引起跳闸需要组织抢修。2007年至2008年,曾因莞深高速公路施工引起东莞220千伏板陈、220千伏陈荔线多次跳闸故障。据分析,施工机具与导线距离保持不足是故障直接原因,没有落实施工方案中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措施是造成故障的根本原因。

  违章施工直接影响到供电可靠性,是目前东莞输电线路防范外力破坏的重点。

  典型案例:

  城轨施工钻探机钻破电缆引发跳闸

  据供电部门介绍,由于近年来东莞市不少大型工程面临着项目大、任务紧、工期急的处境,因此不少施工单位为了抓紧施工,施工过程中很少与供电部门沟通,而供电部门一直积极主动联系,但是得不到施工单位的重视和配合,因此收效不大。

  举例说,今年1月4日9时42分,东莞重要输电线路110千伏立彭丙线因故跳闸,重合闸失败。经现场检查,发现距离110千伏立彭丙西线电缆4号中间井102米处有一台钻探机停放在线行保护区内,并发现钻探头上残留有电缆外皮。经调查,原来是由于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部临时增加了补充勘察任务,选择在此钻探,不想由于选择地点不当,造成线路跳闸。

  据了解,该工程自开工后,供电部门多次派员进行专项巡查。巡查期间,发现施工单位在多个施工点进行开挖和钻探,但并没有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经供电局许可,而1月4日的勘察工作为临时增加工作任务,施工单位在没有获得建设单位批准的情况擅自开工,也没有通知供电局。发生故障后,东莞供电局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修,并于当日13时50分恢复了送电。

  措施:

  提前介入 将施工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为了有效预防因外力破坏造成电网跳闸事故的发生,东莞供电局从防外力破坏总结分析、调研、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等方面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建立线路外力破坏风险档案。上半年,东莞供电局完成了对管辖线路外力破坏施工点普查,建立了线路外力破坏风险档案。至6月30日,148个线路通道下外单位施工点中,高风险21个,一般风险127个。对于高风险施工点,该局每日派员现场监控,对于一般风险点,每三日电话联系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派员到现场巡查,了解现场施工进度,掌握大型移动施工车辆进场施工等信息,确保东莞电网线路走廊下各个外单位施工点处于可控受控状态。

  与施工单位建立沟通联系。东莞供电局推行名片联系制度,在外单位施工点与施工人员通过交换名片建立联系机制,确立沟通方式。班组现场巡查发现线路附近存在施工,则都对施工单位发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通知书》,悬挂安全警示牌,与施工单位建立联系方式,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方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单,确保各个施工点安全技术交底单签订率达100%。

  亚运保电线路隐患排查。日前,东莞供电局完成了亚运保电线路第一次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发现隐患68宗,己列入风险档案,该局对其进行重点跟踪整治,并根据风险等级安排专人监控、周期巡查,确保供电设备在进入亚运保电实施阶段前全面消除隐患,以健康水平承担亚运会保供电重任。

  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问答:

  问: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主要有哪些?电力设施一旦受到破坏,将造成哪些影响?

  答: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主要有违章施工、高杆植物、飘浮物、山火和鸟害5种形式,而近年来引起线路外力破坏跳闸故障的主要原因是违章施工,其基本表现为线下吊车等机具或材料与带电导线距离不足。电力设施一旦受到破坏,将造成如下影响:

  1、人员伤亡,如操作机具的人员或在放电点附近的人员。

  2、社会影响,停电对社会日常运转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主干输电线路发生跳闸,停电范围、影响面更广。

  3、重大的经济损失,一是损坏设备的高额维修费,二是对社会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问:电力设施的保护需要市民参与,市民能做些什么?供电部门能否有针对性地给市民一些指导和建议?

  答:市民了解一些保护电力设施常识,不从事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

  1、不在线路通道保护区兴建违章建筑。

  2、不在线路通道保护区种高杆植物。

  3、工程施工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措施。

  4、在线路附近,群众不从事如放风筝、孔明灯等行为。

  电力设施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节选)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节选)

  三、架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区,即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万伏为5米;11万伏为10米;22万伏为15米;50万伏为20米。但甲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液(气)体贮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四、电力电缆线路安全保护区为:地下电缆沟道边缘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不少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不少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五、为保护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架空线路杆塔及拉线基础外缘划定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以下标准:即3.5万伏及以下为5米,11万伏及以上为10米。

  输电线路下的违章施工正严重影响东莞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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