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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元买辆克隆出租,他被顶格处罚

  本报讯 (黄聪 记者 周海波 摄影 张鸣)48岁的资阳人谭某在十里店花了3800元买了一辆“川ATQ391”号出租下线车。该车除了“机打票”外其余配套一应俱全,全属于伪造。9月4日,谭某驾驶该车在昭觉寺车站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挡获。昨日下午,因使用伪造行驶证,谭某被成都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同时,谭某涉嫌驾驶报废车,被交警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照。

  9月4日晚上,成都交警在辖区内的各个重要路口、车站、加油站设点检查克隆车辆。23时,一辆号牌为“川ATQ391”的出租车从成绵高速方向行至昭觉寺车站门前,正在揽客。交警二分局民警发现该车车牌反光度不够,车身颜色也不对劲,立即拦下检查。交警发现其行驶证涉嫌伪造,立即将谭某连人带车带回分局作进一步调查。谭某交代,这是8月初他花3800元从十里店买来的一辆下线出租车。该车当时有车牌、车灯、服务证、计时器以及出租车识别标志等设备。当时,他就知道该车是一辆报废车,各种设备都涉嫌伪造。

  据介绍,因驾驶报废车,谭某被交警二分局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其驾照的处罚。交警二分局随后将谭某移交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对谭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据了解,只要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驾照、车辆年检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以及服务资格证,都将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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