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间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这次普查,首次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也纳入了普查范围。
普查登记原则是按现有人口登记,即每个人都在其居住的普查区登记;对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收集相关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表分长、短表形式。短表只调查人口基本状况,长表除人口基本状况外,还涉及迁移、经济活动、婚姻、生育、社会保障及住房情况等。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户填报。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填写专门的普查短表。
江苏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以及标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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