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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热今起可交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4:4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6日讯 (记者张娜)济南热电2010-2011年度的采暖费收费工作将于9月7日起开始。供热辖区内持交费信息卡的居民可去齐鲁银行各网点或热电各客户服务大厅交费。

  往年一般都在10月份开始收费,但采暖季前夕很多居民往往扎堆交费。自去年开始,济南热电的收费提前一个月进行,从9月7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逾期不交纳将自11月16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额3‰的违约金。

  济南热电所辖范围持有交费信息卡的居民可到齐鲁银行(原济南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交费;持齐鲁银行银行卡的用户也可这样交费:自助设备(ATM机)交费;电话银行(96588)交费;网银(www.qlbchina.com,需先在银行柜台办理网银注册手续)交费。

  采用自助交费的居民交费后可于6个月内到齐鲁银行任一营业网点补打采暖费收据。如需发票者可持银行收据、身份证(自助凭条)、交费信息卡到济南热电各服务网点办理。非持卡用户仍采用原方式交费,通过物业代收、单位代收、楼长代收等,济南热电会将相关收费信息张贴在楼洞,或通过物业通知。另外,济南热力有限公司也已开始供热收费工作,将采用由各分公司人员上门收取等方式。

  本年度的居民住宅采暖单价仍按照核实后的供热面积,每季每平方米26.70元。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仍执行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0元的标准。如对面积有异议,请携带房产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交费信息卡、已签订的供热合同到济南热电各服务网点进行核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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