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前妻离婚前与人同居 老外起诉讨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4:4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重庆商报》报道 马来西亚籍男子张峰(化名)恋上了重庆一名已婚女子,为了与她结婚,他还给了她丈夫20万元分手费。谁知他们仅结婚3个月后,该女子回到重庆与另外一名男子同居。张峰无奈之下,两次到重庆将该女子以重婚罪告上了法庭。

  1万马币买她“自由”

  “确实没想到,结婚3个月,她就给我戴绿帽子。”昨天,张峰在重庆沙坪坝法院庭上回忆说,他今年42岁,马来西亚人,是当地一家服务中心的负责人。2002年7月,他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34岁的重庆女子李岚(化名)。两人很聊得来,张峰得知,李岚到马来西亚本来是准备到餐馆打工的,结果却受老板威胁进了夜总会。张峰很同情李岚的悲惨遭遇,不久便通过关系花了1万马币买回了李岚的“自由”。李岚对此非常感激,后来,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张峰本以为李岚是单身,后来李岚却向他坦白她在重庆已经结了婚,并有个儿子。虽然张峰有被欺骗的感觉,但还是接受了。不久,李岚就回重庆准备和丈夫离婚。几天后,她从重庆回到马来西亚告诉张峰,她丈夫要20万后愿意跟她离婚。张峰立即给了李岚20万元人民币。

  2007年,李岚终于跟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2009年,李岚和张峰在马来西亚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3个月后,李岚以私事为由回到了重庆,一直不愿回去。

  今年3月,在张峰的催促下,李岚才回到马来西亚,但住了一段时间又返回重庆了。她这一走就没有再回马来西亚。张峰后来查实,李岚在马来西亚这段时间经常给重庆同一个号码打电话。张峰还拨通了那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自称也非常爱李岚。张峰这才知道自己被李岚戴上了绿帽子。

  “让她还我尊严”

  张峰说,今年4月,他从马来西亚来到重庆找到李岚,发现李岚与那男子住在一起了。于是,张峰5月26日再次飞到重庆和李岚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前她就与人同居,我想让她作出赔偿,还我尊严。”7月21日,张峰以重婚罪为由将前妻告上法庭。昨天,是张峰第2次飞重庆与李岚打官司。

  法庭上,张峰的代理律师称,李岚在与他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其他男子以夫妻名义在其住所公开同居,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请求法院判李岚重婚罪。而李岚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李岚和那名男子并不存在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不存在。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曾在重庆代理多起跨国离婚官司的贺天权律师认为,选择跨国婚姻时,双方当事人要将利弊考虑清楚,要对婚姻有个正确的认识。不能为了私利,去选择一段跨国恋情。另外,双方都要尽量多地了解,在财产方面,双方最好约定清楚。总之,选择跨国婚姻一定要慎重,不要因草率行为给自己带来精神和财产损失。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