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欧美国家一般把雇工10人以内的企业叫做微型企业,亚洲国家一般把10-20人的叫做微型企业,并采取特殊政策给予扶持。
我市九类人群可享扶持政策: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微企申办流程:
一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创业申请。
二是通过审查后,由工商所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三是申请人接受微企办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制作创业投资计划书。
四是创业审核。由微企办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审核小组进行集中会审。
五是注册登记。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微企办向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资本金补助资金到位后,企业就可以完成注册登记,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扶持方式:
一是创业培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用于开展微企创业前的培训。
二是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三是税收优惠补贴: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企获得的资本金补助等额为限。
四是帮助融资:微企可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金额的50%,期限为一年到二年。也可申请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两种方式均可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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