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首次 基金经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涂强、刘海、韩刚3名基金经理的处罚决定,其中韩刚涉嫌犯罪是首例涉嫌违反刑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证监会取消涂强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处200万元罚款,终身禁入市场;取消刘海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罚款,禁入市场3年;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

  当年9月16日,在案件基本事实清晰后,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涂强、韩刚和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进行立案稽查。

  涉案人员

  长城基金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197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2001年7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长城久恒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2009年1月6日至9月22日任长城久富基金经理。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生于1969年,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历任投资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公司。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9月19日任景顺长城鼎益基金经理。

  长城基金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刘海:1978年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与财务专业,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深发展总行。2005年6月进入长城基金,2008年8月27日到2009年9月22日任长城稳健增利基金经理,2006年3月9日至2009年9月22日任长城货币基金经理。据证券时报

  名词解释

  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基金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利用其掌握的交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近年来,多名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行为被查处,并被监管部门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和市场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老鼠仓”规定为犯罪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