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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车主:如此收车是否合法?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叶宁 实习生王蕾)车主连着3期没还贷款,金融公司在催要无果后,请人将车主截下,开走欠款小车,车上还装有车主的提包。日前,车主陈先生向本报咨询:金融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陈先生是名自由职业者。2008年9月,他在汉口黄浦路买了辆61000元的小轿车,向金融公司贷款45000元,分36个月还清。当年10月3日起,他开始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每月偿还1200元左右,可今年6月起,由于资金紧张,他连续3个月没能还款。陈先生称,金融公司曾多次给他打电话,他只好请求对方宽限。

  今年8月27日下午3时,陈先生驾车和朋友一道,在单洞路附近办事,一辆黑色轿车突然杀出,将他逼向路边,黑色轿车上下来4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将他和朋友拽下车,并将车钥匙拔下。

  陈先生说,他猜出这4人可能是金融公司的人,他提出让对方把车上的提包拿出来,但对方没答应,强行将车开走。他迅速报警,新华路派出所民警认为属财物纠纷,不予立案。陈随后拨打金融公司电话。他说,对方承认“是他们拿走了车”,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几天后,陈先生收到对方寄来的包裹(内装提包)和法院传票。记者看到,该公司的民事起诉状上,认为陈先生在原告多次电话甚至上门催收情况下,仍拖欠到期应还款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请求法院判令陈先生支付近3万元款项。

  陈先生承认他拖欠贷款,可对方并没有权利随车带走他的私人提包,“当时里面有4000多元现金,可对方说一分钱都没看到。”

  这个包裹,陈先生一直没敢打开,他怕“说不清楚”。陈先生不解地问,拖欠贷款,对方是否有权利强行收车?是否有权随车收走他的私人物品?

  昨日,记者联系上位于上海的这家金融公司,该公司一位林姓经理表示,不会接受采访,“我们已经起诉陈先生,通过法律来解决。”

  新华路派出所

  收车过程存在违规嫌疑

  昨日,记者联系上江汉新华路派出所,该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典型的合同引发的纠纷,属经济纠纷范畴,警方无法立案侦查。

  该人士称,陈先生违约在先,并已和金融公司签订汽车抵押合同,金融公司在未按时收回贷款前提下,车辆产权实际已发生转移,金融公司有权收回贷款,而收车过程存在违规嫌疑。

  至于提包问题,该人士表示,两方说法不一,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先生包内是否装有4000多元现金,警方会继续调查此事。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山

  金融公司做法不妥

  昨晚,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山接受采访时表示,金融公司强行收车的做法不妥。

  他说,陈先生签订贷款合同时,已将汽车抵押给该公司,作为借款合同的标的,金融公司在对方不履行还款前提下,应通过诉讼,查封车辆所有权,等法院判决后,如被告不执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汽车予以拍卖,实现债权。

  姜山表示,对于金融公司强行收车的做法,陈先生可到派出所报案,如公安机关不立案,可拿着不立案通知书,由检察机关予以追究。

  姜律师同时解释,陈先生自称包内4000元丢失,应拿出确凿证据,如证据确凿,金融公司须赔偿陈先生的损失。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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