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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意见要求 各市州县政府要成立应急办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望隽 实习生谢平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政府近日下发意见,要求各市、州、县政府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并配备专职领导。

  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县政府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市、州、县政府办公厅(室),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市、州不少于5人,县、市、区不少于3人。

  各市、州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实现与市(州)、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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