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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力量引领创先争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6:1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郭占军 肖沣芸

  《湖北日报》昨日报道,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设置党员示范岗,并展开竞赛和评选“国土十杰”,以典型力量来引领创先争优。另据报道,武穴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宣传推介该市长期在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老党员伍昌发等一批先进典型的事迹,激发了大家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笔者认为,这些做法值得提倡。

  《说文·土部》这样注释:“型,铸器之法也。”而社会中的“典型”,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或事物。其中的先进典型,则是优秀者中的模范代表。目前,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我们大家都争先恐后多多尽力。为此,我省正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创先争优热潮,而用身边的各类先进典型来引领大家创先争优,就更有利于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因为“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一盏灯”。

  那么,在现实的实践中,如何做到“高扬一面旗、点亮一盏灯”呢?笔者认为,必须扣住切入点,把握关键点——选树典型,示范引路。“选树典型”,可以说是我们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一个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做工作“一定要抓好典型”。我们应坚持“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原则,树起诸多可信、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号召人们向身边的典型看齐。

  宣传典型,放大效应。让典型的事迹广泛传播,使典型的精神深入人心,就更能放大典型的引领效应。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的效能,大力传播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精神,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同时,也宜运用巡回报告等形式,组织先进典型深入基层宣讲,增强典型在群众中的感染力。

  比学典型,争创先进。典型的教化,生动、具体而又深刻;榜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在学习先进典型中,宜组织大家对照先进典型,联系各自的学习、工作实际找差距、查原因、促提升,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使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勇创先进,力争优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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