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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医疗机构将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6:20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陈靓 通讯员李颖 申曜轩报道 市药品监管局与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近日联合发布了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检查标准,该标准将覆盖医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康中心、门诊部、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的中西药房,包括药学部门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药品采购验收、药品储存养护、院内制剂、特殊药品管理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内容。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管局将根据该标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服务总体绩效评估药事管理部分的评估依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将指出并督促整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药品监管和卫生行政、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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