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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工作调动“诈弹”恐吓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09:10  南方日报

  南沙一对男女被逮捕

  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通讯员/何梓桢南剑轩)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获悉:今年7月27日,由于对工作调动不满,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与其工友罗某某(女)扬言要用炸弹炸平其工作所在的酒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出动近40名民警进行排查,结果发现是谎报,并将此对男女抓获。日前,南沙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恐怖信息罪对谭某某、罗某某予以批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为南沙某酒店员工,因对岗位调动不满,7月26日,谭某某与工友罗某某找到酒店副总经理蒋某某,扬言要用炸弹炸平酒店,并炸死蒋某某。当天晚上,罗某某打电话给蒋某某,表示自己看到谭某某携带的炸弹,是谭某某从老家广西带过来的。7月27日,谭某某与罗某某回到了酒店,并在酒店的水吧台处用一个数码相机炮制了一个“炸弹”,在数码相机上蒙上白纸,并写上“炸弹”两字,谭某某还问罗某某,“炸弹”外观像不像她在电话中向蒋某某描述的那样。

  蒋某某以为谭某某确实藏有炸弹,马上报警。随后,公安民警在出租屋找到了谭某某,疏散附近约30名的群众,并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近30分钟,派出特警和专业排爆人员对出租屋进行排查。

  两名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导致公安机关出动大量警力,基中包括特警,还有专业排爆人员,严重扰乱公安机关对亚运安保工作期间的警力部署,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指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修正后新增加的一个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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