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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钱桂林
一些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虽说纳入了监管范围,监管部门也发现了其中的安全隐患,但监管部门本着保护“重点企业”、维护地方形象,甚至“维稳”、“促进社会和谐”等理由,置公共利益于不顾,秘而不宣,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金浩茶油”事件就是典型一例。对这样的事情,公众不禁要问,地方质监部门究竟是代表了谁的利益,究竟是站在谁的立场上?
面对此次“金浩油茶”事件,湖南省质监局的表现让人在惊诧中大为失望。他们早在此次曝光之前就已经知道金浩油茶含有大量致癌物质,只是责令企业整改并对相关产品召回,但始终没有向公众发布。他们还与企业达成默契,“联手”发布金浩油茶的质量合格信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记者前去湖南省质监局采访,竟然要登记预约,这是怎样的一个高高在上的衙门?
现在不少政府职能部门惯以“维稳”、“促进社会和谐”为借口,人为设置信息公开门槛儿。其实许多事实证明,这种借口只是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稳定和利益,而“维稳”、“社会和谐”只是他们唬人的“虎皮”!正是某些至关重要的安全信息被权力给屏蔽了,社会对某些毒食品(药品)无从知道相关信息,不得不花钱买高价“毒药”来每天有滋有味地保健自己的身体。如此牺牲公众的知情权,损害公众的生命健康,这是在执政为民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认为,“目前这种处理方式的危害性在于,这样一来,企业很可能认为万事有政府撑腰,在产品生产上从此有恃无恐。”地方政府及部门有政策倾斜无可厚非,但不能够以消费者健康为代价,在监管过程中要及时提出风险警示。如果湖南质监局的工作不是为了质量监督而只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那么建议撤销湖南质监局,改设湖南维稳办好了。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需预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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