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9月7日消息,台湾一刘姓妇女去年底背叛丈夫,与吴姓男子7次到汽车旅馆开房间,被丈夫发现后承认通奸,但吴姓男子完全否认,还称他把刘姓妇女当妹妹,不可能如此。但刘妇拿出日记称,每次上宾馆她都会纪录,板桥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判处吴姓男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院调查,52岁的吴姓男子与刘姓妇人及其丈夫相识5年。吴姓男多次私下找刘妇出游,从去年底两人开始通奸,一直到今年3月19日,刘妇之夫发现妻子行踪成谜,后来对妻子逼问,刘妇才坦承与吴发生性关系。
刘妇之夫知道妻子外遇后相当难过,甚至数度表达轻生之意,刘妇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同意向丈夫自白,把内容录制成录音带,并把吴姓男子告上法庭。
全案在法院审理时,吴姓男子一开始只坦承曾与刘妇外出爬山,否认通奸,并称把刘妇当成自己的妹妹。但刘妇拿出自己的日常生活笔记本,里面记载“2009年12月14日大树下”、“大树下开心配合演出”或“大树OK”。刘妇说,从去年底到今年二月,共记载了七次,这是她与吴姓男子去深坑某宾馆通奸的纪录。
尽管吴姓男辩称刘妇将日记本倒填要诬陷他,但法官根据吴、刘两人的通联与基地台讯号纪录,比对两人住处及宾馆地图,认定两人有通奸的事实,昨天(9月6日)依妨害家庭罪判处吴姓男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