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金龙一罐头吃出塑料又现纸壳 厂家称不算大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18:03  半岛网

  

金龙一金枪鱼罐头

  

  金龙一罐头里吃出塑料 赔偿品中又吃出纸壳

  7日,《肮脏的青岛金龙一生产的金枪鱼罐头》的发帖人小张告诉记者,前些天自己在抚顺路批发市场买了一批由青岛金龙一公司生产的罐头,8月27号那天自己像往常一样又拿出了罐头食用,竟吃出了一块塑料袋 。

  

罐头中的纸壳

  事后小张找到卖家,联系到青岛金龙一公司,“公司的业务给我换了十盒罐头 ,我想就这样吧,谁让自己喜欢吃这个呢! 可9月1日,我又在金龙一金枪鱼罐头中吃出一块纸壳 !” 小张疑惑,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事隔四天就又“中了大奖”,而且这罐头还是厂家的赔偿品。

  消费者怀疑产品质量

  “前段时间,父母来旅游还带了很多这种罐头回去,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小张说,现在产品卫生安全堪忧,作为消费者通常是眼不见为净,可这次实在是太巧了。连着两次在罐头中吃出异物,厂家仍然称赔偿10个罐头,自己并不同意,要是再吃出塑料、纸壳怎么办?

  “看到他们这种处理态度,我就生气;看着家里的那几盒罐头,越想越都觉得恶心!”小张告诉记者,现在自己很怀疑他们的生产环境是否卫生,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所以在赔偿上,自己不愿再接受罐头,希望对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但公司业务称回去商量一下,可至今一个周了都没回复。”

  金龙一公司:塑料、纸壳可能是原料包装

  7日中午,记者联系到青岛金龙一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裘先生听完记者的叙述,笑了笑,说,“哦,这是小事!这个周可能因为公司培训的事,处理上时间长了点,我这就联系业务处理这件事。”

  裘先生表示,产品里有点生产杂质,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不是很大的事,公司十倍赔偿消费者,也是有法律可依的。这位顾客的事情实在太巧了,自己多少都有些怀疑,产品原料都是公司从国外进口、冷冻运输的,鱼肉上都包有一层塑料袋再包上一层纸壳,可能是在解冻过程中,有包装残留混在了产品中。

  律师:食品质量问题应一赔十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金龙一公司在赔偿上的确存在问题”。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一赔十赔偿,但不是赔偿产品实物而是在退还消费者产品原价的基础上再赔偿10倍的金额。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李律师表示,根据该条例,消费者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上的损失。

  文 张珍珍图 网友提供 [编辑: 董芳]

  分享:【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