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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王某没有将聪明才智用在发展事业上,而是假冒警察,以受害人高某出售考试作弊器为由,伙同他人将高某带至太原市公安局附近,“敲”走其现金25500元。近日,王某及其同伙武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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